行业动态
根据《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》(苏生力〔2023〕14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申报时间:
发布时间:2023-03-17
截止时间:2023-04-20
推荐条件:
(一)独角兽企业
1. 在南京市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;
2. 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(2012年及之后成立);
3. 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;
4. 符合以上3条,估值超过10亿美元。
(二)潜在独角兽企业
1. 在南京市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;
2. 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;
3. 成立5年之内(2018年及之后成立)且估值不小于0.5亿美元(或3亿人民币),或成立5~9年(2013~2017年成立)且估值为1~10亿美元。
工作要求:
1. 企业推荐按属地化原则,由各区科技部门组织企业填写《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》(附件1),并以附件形式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简装成册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直接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。
2. 各区科技部门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,填写《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直报同时抄送《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》至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。
3. 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,严禁虚假出资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。
4. 各区科技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,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,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。
截止日期:
本市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(周四)17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申报程序:
由各区科技部门统一将《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》一式1份. 《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》一式4份,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(格式:汇总表excel. 信息简表word. 信息简表及附件pdf)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. A234窗口(江东中路265号,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)。